2018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出炉
各位家长请收好!
01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
根据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我区义务教育实际情况,适龄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及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我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本人持有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有效居住证”)签发地镇街及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二)相对就近入学
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在户籍所在地或本人持有的有效居住证签发地镇街学校就近或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住、户一致优先
当一校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三批排列先后顺序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由所在镇街及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有招生空额的学校。
(四)免试入学
严禁学校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等名义进行招生或招生宣传;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作为招生的条件和依据。
02招生对象
(一)年龄对象
1.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2.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对象
第一批:
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
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7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具有我区户籍,小学已在学区实际就读,学籍已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适用初中)。
第三批:
1. 小学一年级
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 初中一年级
A类:具有我区正式学籍,且在区内小学应届毕业,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B类:具有我区正式学籍,且在区内小学应届毕业,同时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2008〕115号)文件要求的随迁子女。
C类:具有正式学籍,在杭州市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2008〕115号)文件要求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03招生时间
招生时间为5月-7月上旬。各公办初中、小学一般于7月10日前公布新生名单。
04招生办法
(一)核定班额,按计划招生
区教育局和各镇街根据学校建设规模和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核定学校招生规模和班额,制定招生计划。
(二)就近入学,按学区招生
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按划定学区实施招生,不得招收择校生。
(三)分批报名,按条件招生
1. 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 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分批录取:
第一批:
A类: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为依据)。
B类:学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学区内,但住房不属于上述类型。
户籍迁入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31日。当第一批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类别先后顺序及该类别适龄儿童、少年落户时间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分流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
第二批:
符合第二批报名对象的,可向房产对应的有空额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各属地中心学校(以下简称“中心学校”)组织审核。当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由学校以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为依据,按照公正、公平的办法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中心学校统筹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
第三批:
(1)小学一年级入学。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的中心学校指定地点报名或指定网站进行网上预登记,并根据要求提供随迁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心学校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适度考虑购房入住等因素进行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到中心学校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中心学校安排入学。中心学校安排确有困难的,上报属地镇街协调统筹解决。
(2)初中一年级入学。在我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前提出初中入学申请,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适度考虑购房入住等因素进行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符合就读条件B、C类的,按照B、C类别先后顺序,适度考虑购房入住等因素,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
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入学资格。
(四)特殊学生的招生
1. 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的学校提出申请,经中心学校或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暂缓入学。
2. 具有我区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分别参见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聋人学校和余杭区汀洲学校招生办法。
05插班生安置指导意见
属地管理
1. 插班生是指除起始年级新生以外,符合就近入学条件需要在相关学校中途插班就读的学生。插班时间一般在新学年开学前,各校在学年中间一般不接受插班生。
2. 学区内的户籍生因生活基础发生变化,可凭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登记。学校在不突破班额的前提下,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给予安排。
06其它事项
下列对象,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区外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在5月31日前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或各镇街中心学校申请办理入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或各镇街中心学校根据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1.在余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居住在余杭,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属地为余杭的《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余杭区人才居住证》的来余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符合《余杭区关于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段学校的操作办法》相关规定的人才子女;
3.工作地为余杭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4.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余杭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余杭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5.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等情况,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余杭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6.援藏援疆干部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的特殊人员的子女。
小编还搜集了
家长们最关心的问题
看过来~
一、2018年余杭区户籍孩子入学答疑
问:2018年余杭户籍孩子申请就读中小学起始年级的,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及2018年公办中小学招生政策中的有关规定,今年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余杭户籍儿童年龄要求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余杭户籍少年为应届小学毕业生。如因病之前已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可直接到户籍所在的中心学校或临平教育辅导站进行登记。
问:2018年余杭区第一批户籍生入学安置有什么新的变化?
答: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户籍生人数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数时,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及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分批录取:
问:余杭户籍的孩子,父母在城区或中心镇街买了房,具备迁户条件的,入学怎么办?
答:考虑到不少余杭户籍孩子因父母购房居住在非户籍所在地的城区或中心镇街,可按照第二批的条件进行对比。第二批是指具有余杭区户籍的非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学区内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7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这类孩子在符合二批生条件的前提下可到房产对应的有空额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由当地中心学校(辅导站)根据房产证取得时间进行统筹安置。如不符合二批生条件的,请尽早安排孩子在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入学。
特别提醒:近年来中心镇街,特别是临平城区入学压力较大,部分二批生需分流安置到周边学校,请家长务必慎重选择。
二、2018年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答疑
问:2018年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入学对象有何规定?
答:2018年申请入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龄要求:
(二)报名对象:
1. 小学一年级
持有我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2. 初中一年级
A类:具有我区正式学籍,且在区内小学应届毕业,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B类:具有我区正式学籍,且在区内小学应届毕业,同时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2008〕115号)文件要求的随迁子女。
C类:具有正式学籍,在杭州市区外小学应届毕业,符合《杭州市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余政办〔2008〕115号)文件要求的随迁子女。(需提供有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自2019年起,无有效居住证的B、C类学生不予解决。
问:符合报名条件,什么时候报名?怎么报名?
答:根据“阳光招生”政策,符合我区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属于第三批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见各镇、街道招生公告。临平城区(南苑街道、临平街道、东湖街道、星桥街道)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具体办法届时见临平城区招生公告。
如不符合在余杭申请入学条件的,请尽早安排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问:报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一)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由我区签发的适龄儿童本人的IC卡式有效居住证。
2.家庭户口本。
(二)申请就读初中一年级的,报名时准备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A类:
适龄儿童本人的IC卡式有效居住证;
B类和C类:
1.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如果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18年2月28日之后的,须提供2017年8月31日前在我区的居住登记告知单,以证明在我区实际居住满一年);
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在我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我区的社会保险的凭证(一年以上。家长无需提供,直接由学校进行网上查询确认);
5.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并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
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地有房产的,可提供房产证明(以房产证为依据)。
但凡发现上述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该生入学资格。
问:根据《指导意见》,小学一年级入学只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的余杭区有效居住证,那么当符合条件人数超过了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怎么办?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8月31日前能够取得的怎么办?
答: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的中心学校指定地点报名或指定网站进行网上预登记,并根据要求提供随迁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心学校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适度考虑购房入住等因素进行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问:孩子未到入学年龄,可不可以申请报名入学一年级?
答: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九条规定,今年报名小学一年级的新生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如果孩子没到入学年龄,无法注册一年级学籍,因此不得在我区申请报名。
问:不符合在余杭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就学怎么办?
答:不符合在余杭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问:2018年临平城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小学、初中继续采用网上预报名,如何获得《2018年临平城区秋季中小学第三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起始年级入学预登记公告》?
答:《2018年临平城区秋季中小学第三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起始年级入学预登记公告》将于5月中上旬通过“余杭教育发布”和网站(http://zsgl.hzyhjy.cn)进行公布,届时网上预登记操作指南将制作成视频文件链接在公告内,家长可下载阅读了解,其中初中A、B类报名方式略有调整,请有需要的家长重点关注所在小学通知。
一般流程为:五月下旬,家长登录指定网址预登记;网上初审后,基本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持有关规定的材料到指定地点登记复审,通过后由学校直接录取。
各镇街中心学校、临平辅导站、教育科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临平教育辅导站 | 陈老师 | 幼儿园89170706、89166191 |
林老师 | 小学86225752 | ||
诸老师 | 中学89170686 | ||
2 | 临平街道中心学校 | 沈老师 | 幼儿园、中小学86222007 |
3 | 东湖街道中心学校 | 何老师 | 幼儿园、中小学89170179 |
4 | 南苑街道中心学校 | 张老师 | 幼儿园86153055 |
施老师 | 小学86320501 | ||
陈老师 | 中学89269103 | ||
5 | 星桥街道中心学校 | 苏老师 | 中学86265293 |
孙老师 | 一小86267826 | ||
倪老师 | 二小86266201 | ||
朱老师 | 幼儿园86265267 | ||
6 | 乔司街道中心学校 | 於老师 | 幼儿园、中小学86292571-803 |
7 | 运河街道中心学校 | 宓老师 | 幼儿园、中小学18989862289 |
8 | 塘栖镇中心学校 | 王老师 | 幼儿园86372528 |
杨老师 | 小学86382019 | ||
金老师 | 中学86382596 | ||
9 | 崇贤街道中心学校 | 许老师 | 幼儿园86275761 |
鲁老师 | 小学86275761 | ||
吴老师 | 中学86271332 | ||
10 | 仁和街道中心学校 | 郑老师 | 幼儿园18069795672 |
郑老师 | 小学18069795672 | ||
黄老师 | 中学18069797832 | ||
11 | 余杭街道中心学校 | 杨老师 | 幼儿园86294054 |
胡老师 | 小学89051907 | ||
汪老师 | 中学86226724 | ||
12 | 仓前街道中心学校 | 周老师 | 幼儿园88611018 |
魏老师、张老师 | 小学56396637 | ||
王老师 | 中学88610010 | ||
13 | 中泰街道中心学校 | 邵老师 | 幼儿园18057101619 |
鲍老师 | 小学18057101005 | ||
邰老师 | 中学18057163172 | ||
14 | 闲林街道中心学校 | 胡老师 | 幼儿园、中小学88681589 |
15 | 五常街道中心学校 | 顾老师 | 幼儿园85850337 |
王老师 | 小学88736861 | ||
费老师 | 中学88737223 | ||
16 | 良渚街道中心学校 | 戴老师 | 幼儿园88771323 |
仰老师 | 小学88771359 | ||
杨老师 | 初中88773316 | ||
17 | 瓶窑镇中心学校 | 郎老师 | 幼儿园88551276 |
俞老师 | 小学88551048 | ||
姚老师 | 中学88553873 | ||
18 | 径山镇中心学校 | 徐老师 | 幼儿园、中小学13868063493 |
19 | 黄湖镇中心学校 | 黄老师 | 幼儿园18857191152 |
管老师 | 小学13857184064 | ||
白老师 | 中学13588008234 | ||
20 | 百丈镇中心学校 | 唐老师 | 幼儿园18058761221 |
李老师 | 小学13805753159 | ||
21 | 鸬鸟镇中心学校 | 吕老师 | 幼儿园13868071179 |
周老师 | 小学13968036070 |
余杭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6233265;8926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