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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的具体要求,请你们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推荐意见函及各企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统一报送或邮寄至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610办公室。
联系人:孙治华,电话:89163858
邮寄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河南埭路32号,邮编:311100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1月7日